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年图书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云深文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胡家垡村甲8号院3号楼10层1008(收件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大唐家园韵达超市)
被投诉人1:广安市图书馆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2号
被投诉人2: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经开区朝阳大道三段2号互联网小镇1A2层2-1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4月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50万元。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1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对磋商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原质疑事项1),2024年4月23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志诚铭科书业有限公司、四川世纪云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四川悦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交下浮率30%,成交金额50万元。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业绩(2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1、投标人提供 3个业主综合评价满意度达到95%(含)以上的得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提供1个业主综合评价满意度达到95%(含)以上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10分,3个以下不得分。 2、合作图书馆中有类似项目业绩1个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以上单个业绩不重复计分且每项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必须提供合作图书馆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备查;业主评价表需加盖图书馆单位公章;同类项目是指国内公共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服务”。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售后服务及项目实施方案(20分,投诉部分10分)“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提供业绩证明中合作过的国内公共图书馆的到书率证明。达到95%及以上的得5分,90-93%的得2分,90%以下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2、获得2017年以来颁发的编目业务培训结业证书,并提供其是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1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