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理禾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北学府街2号第14幢1层10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四川理禾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24年2月28日被依法确定为2024年孝姑镇集镇环境卫生治理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11232024000005)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理禾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3400元(大写叁仟肆佰元整,按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计算),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犍为县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