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编号:医用设施、家具采购项目,N5134242024000004
二、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驷洲贸易(云南)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马街春雨路277号
被投诉人1:四川全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3号
被投诉人2:江苏中佰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清江路11号
三、基本情况
驷洲贸易(云南)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全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就德昌县人民医院医用设施、家具采购项目(采购包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4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于2024年4月17日要求投诉人补正,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补正并依法予以受理。于2024年4月22日要求相关当事人答复。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技术部分响应不满足,响应文件存在技术参数实质性偏离的情况下,仍能够中标,存在严重的不公平、不公正性。”
投诉事项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全诚代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属于认定事实不清,有意偏袒,请撤销其质疑答复。”该项目于2024年2月4日发布项目采购公告,于2024年3月18日发布结果公告。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人所有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德昌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