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 朝天区 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广朝财采决〔2024〕5号
四川启航集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于2024年4月29日就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电梯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8122024000012 )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 5月14 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 2024年5月15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十九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5月22日向你公司邮寄《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邮寄单号:1222840295418),并明确告知你公司需要补正的内容及期限,以及相关法律后果。邮政信息显示你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签收该邮件,截至目前,本机关未收到你公司任何补正资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