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江财采〔2024〕17号)

江油市 2024-06-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7812024000037

二、项目名称:学生食堂扩建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四川中安邦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汶川县威州镇较场街8幢8-1-13

被投诉人: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4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安邦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于2024年4月25日就江油市诗城小学“学生食堂扩建项目”(项目编号:N5107812024000037)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通过邮寄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要求四川中安邦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新补正投诉资料。2024年5月22日,本机关收到四川中安邦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补正后的投诉资料,于2024年5月22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

根据本项目发布的结果显示: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许林(采购人代表)、吕冰、李建辉,质疑采购人代表是否具备专业评审能力,本项目评审过程是否公正,采购人代表评审是否影响开标结果。

投诉事项二:

质疑期间电话中经过与采购人沟通,采购人描述当时开标时候许林(采购人代表)是采购中心强制要求参与本项目评审工作。

投诉事项三:

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投诉事项四:

根据本项目发布结果公告中评审情况表,第一候选人四川蜀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为54.5(满分55),其他公司该项均有扣分1分以上;现我单位质疑第一候选人四川蜀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评分是否合理,是否优于其他供应商的方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事项二、事项三、事项四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江油市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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