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42024000035
二、项目名称:崇州市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郫都区三道堰镇古堰东街
被投诉人1:崇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崇州市江源南路100 号
被投诉人2:崇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崇州市蜀州北路广电大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人员配置中相关要求涉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2、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技术、商务要求。
经审查,该投诉符合受理要求,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于2024年6月3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崇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