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18号33栋1单元29层2905号
被投诉人 1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被投诉人 2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南段10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力创斯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就中高考广播系统及校园广播设备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5月21日向本机关寄出投诉材料,本机关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投诉材料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质疑回复质疑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质疑事项成立肯定是影响采购结果的。2.未给供应商进行检测及提供检测报告预留必要时间。3.评审专家对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歧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立即停止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3为无效投诉事项,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2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已实施试用,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