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犍为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犍为县凤凰路2号
二、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犍为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在2019-2022年国、县、乡道及旅游环线公路日常养护面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WGQ-GZ201904)及五犍沐快速通道五通界至自犍路口段、犍为县芭石煤矿独立工矿区芭马环线塘芭快速通道日常养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WZC-TP202122)存在签订补充合同超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犍为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犍为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