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省卫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寿安街道南锋村南锋鑫居36栋1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四川省卫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小麦农药购买项目(三次)(N5108212023000123)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五张清单>的通知》(川财规〔2023〕13 号)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省卫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给予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五十八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900元(贰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旺苍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