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基本情况
在监督评价工作过程中,发现该单位采购的四川省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会假肢材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08012021000103)存在未按规定设置样品的评审因素的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单位主动向本机关说明情况,如实承认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本机关决定对广元市残疾人联合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广元市财政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