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杨安蓉、邱光华、王正国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你三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在会理市农业农村局《会理市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及草地贪夜蛾防治项目物资采购(二次)》(项目编号:N5134022023000161)采购项目中未履行职责和义务进行评审的行为,违反《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十一条 (一)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第十三条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的规定。
本机关责令你三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进行评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量,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联系单位:会理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4-5699200
地 址:会理市滨河路523号汇元大厦
会理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