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高财采处〔2024〕13号)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4000042
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河道管护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
被投诉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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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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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代理机构于2024年5月7日就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河道管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892024000042,包号:1、2,下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5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从业人员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和废标条件。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于2024年5月31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终止投诉处理。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