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N5106042024000028
二、项目名称:德阳市罗江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帆俊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507号3幢1区2楼12号
被投诉人1:德阳市罗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南路377号
被投诉人2:四川荣森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108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旭昊圣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108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9日被投诉人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2024年辅助器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并于2024年4月22日由四川荣森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4月26日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四川旭昊圣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目前尚未签订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项目要求提供的检验报告,未明确检测标准或依据,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2、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的设定的具有不合理性和排他性,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采购文件评审因素分值权重设置不合理。4、本项目不适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5、本项目部分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采购文件存在缺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二、三、四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一、五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