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广财采函〔2024〕72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2〕9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基本情况
在监督评价工作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被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801202100045)中存在未按照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等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六十七条第四项、第六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鉴于该单位主动向本机关说明情况,如实承认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本机关决定对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广元市财政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