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财采〔2024〕13号
一、项目当事人:四川铭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经查,四川铭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武胜县2022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沿口镇竹溪村公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N5116222023000015)过程中,提供不实资质,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川财规〔2018〕20号)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作出罚款人民币9839.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武胜县财政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