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中恒嘉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江县集州街道观井社区幸福家园1栋5号门市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南江县审计局《关于南江县人民医院医疗收费和采购等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审计移送处理书》,在实施财政监督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的南江县人民医院放射科智能辅助诊断系统(AI)采购项目采购中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技术参数设置具有倾向性;审计中拒不提供该项目开评标影像资料,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等违规采购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三十七条、《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以及政府采购其他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南江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