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绵游财投诉处字〔2024〕第6号
一、投诉主体相关基本情况
投诉人:重庆雨锦雨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环城北路一段明发财富中心营销中心
邮编: 638550
法定代表人:张循 联系电话: 15523791325
被投诉人1: 绵阳市游仙区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赵丽娟 联系电话:18781601846 邮编:610056
地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
被投诉人2:四川厚集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9号5楼 邮编:621000
项目联系人:彭小英 联系电话:15182354213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劳务公司(市场用工)
项目编号:N5107042024000024
采购人名称:绵阳市游仙区融媒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厚集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诉环节: ☑ 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
投诉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6日10:01:28
投诉人2024年3月13日就绵阳市游仙区融媒体中心《劳务公司(市场用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2024年3月18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不满意答复,于2024年3月26日向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提出投诉,经审查,该投诉不符合受理要求,我局于2024年3月29日向投诉人下达了《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2024年4月3日收到经补正后的投诉资料,该投诉符合受理要求,本局依法予以受理。
三、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采购文件评审标准未细化、量化、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
投诉事项2:四川厚集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质疑答复。
四、调查、核实情况
我局在投诉事项调查处理期间,投诉人2024年4月8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