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元智慧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跑马街2号居民点1栋1-1-1号
被投诉人1: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号楼2015号
被投诉人2: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2023年11月20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月12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开标、评标活动,共有3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12月14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成都四方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标的“影像中心高速存储升级”项下部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参数设置不合理,指向特定产品或品牌;2.本项目采购标的“影像中心备份存储升级”项下部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参数设置不合理,指向特定产品或品牌;3.本项目采购标的“数据中心存储升级”项下部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参数设置不合理,指向特定产品或品牌;4.本项目采购标的“影像中心高速存储升级”“影像中心备份存储升级”“数据中心存储升级”“数据中心内存升级”项下“5.▲服务”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倾向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