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彭财发〔2024〕17号)

彭州市 2024-03-01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3000345

二、项目名称:彭州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村、重点村村级片区规划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领腾鸿光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2号

被投诉人1: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

被投诉人2: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12层120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满意代理机构于2023年12月27日就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彭州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村、重点村村级片区规划”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20241月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1月4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书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设定,未依法进行细化、量化的设定,存在将没有具体判断标准描述进行作为评分标准。

经查,代理机构于2023年12月4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于2023年12月1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中地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彭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彭州市财政局

202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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