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6232023000218
二、项目名称:中江县人民医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维医安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55号10幢13层3、4号
被投诉人1:成都长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1栋37层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维医安贸易有限公司不服德阳市嘉信招标代理成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就中江县人民医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5106232023000218)作出的质疑答复,2024年1月22日现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月22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质疑中标公司成都长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详细描述规定的技术参数(招标需求)进行虚假响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中江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