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绵财投诉处字〔2024〕第4号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621
二、项目名称: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人社、医保网络及安全运维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浩嘉信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天龙大道1166号中铁产业园B区8栋
被投诉人1: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科创区剑南路西段388号长兴星城5幢2层1号商铺
被投诉人2: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浩嘉信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满意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就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人社、医保网络及安全运维服务(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621)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月16日收到,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该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绵阳市财政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