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都街道办事处、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绿之峰农业有限公司:
四川涛迈商贸有限公司因不服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都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41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2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2月1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四川涛迈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