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宏达洁净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888号E1栋
二、基本情况
成都宏达洁净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手术室等科室设备设施及安装项目”采购活动时,存在与中标供应商四川健科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四川艾隆环境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恶意串通的违法事实。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并依据《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2018年版),经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在“凉山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手术室设备设施及安装采购项目”中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8.58万元(叁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本项目采购金额3858万元的千分之十)的行政处罚。
凉山州财政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