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新都财采〔2024〕45号)

新都区 2024-02-28 00:00:00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绿之峰农业有限公司:

四川涛迈商贸有限公司因不服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文化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43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2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2月1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四川涛迈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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