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384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香城中学2023年学生宿舍(高一高二年级)空调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潘承家用电器店(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南塔街道桑城6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新都香城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66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采购人于2024年1月8日就成都市新都香城中学2023年学生宿舍(高一高二年级)空调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38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月1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评标方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利用不合理限制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2023年12月6日,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1月17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投诉成立的事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