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种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君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四川种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君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就剑阁县2023年耕地轮作油菜扩种项目(水溶性肥料)(采购项目编号:N510823202300012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月3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2月5日收到投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
本机关于2024年2月19日向你公司邮寄《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并明确告知你公司需要补正的内容及限期,以及相关法律后果。邮政信息显示你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签收该邮件,而本机于2月20日收到你公司的书面投诉撤销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剑阁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