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泸龙财采〔2024〕8号)

龙马潭区 2024-02-28 00:00:00

投诉人:四川兰投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亚热带·雅居11F

被投诉人1泸州市龙马潭区档案馆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14

被投诉人2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17区四层126

投诉人四川兰投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泸州市龙马潭区档案馆202419日就数字档案馆创建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5042023000136)作出的质疑答复,2024111日向本局邮寄投诉书提起投诉,本局于2024112日收到,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

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下简称“三体系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本项目将“三体系证书”作为评审因素,未明确认证范围;“三体系证书”申请条件对企业成立年限具有要求,企业需按相关标准要求建立相关体系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实际上变相限制了供应商的经营年限。

投诉事项2:

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作为评审因素,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上述两证书的申请条件对企业成立年限具有要求,企业需按相关标准要求建立相关体系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实际上变相限制了供应商的经营年限。

二、调查情况

针对投诉事项及其事实依据,本局依法泸州市龙马潭区档案馆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送达《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依法调阅本项目采购公告、本项目结果公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国家档案局《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DA/T68.1-2020)等相关资料。现已审查终结。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局决定:驳回投诉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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