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高财采处〔2024〕9号)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48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
被投诉人1:
地址:
被投诉人2:
地址: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四、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29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3年12月22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截至2024年1月19日,本项目采购合同已签订并履行。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肉类(牛肉)”的制造商不具备“肉类(牛肉)”相关生产资质,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肉类(羊肉)”制造商不具备相关生产资质,无国家强制规定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其他类(调味品)”制造商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不包含“豆瓣”,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4: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其他类(蛋)”制造商不具备相关生产资质,无国家强制规定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至4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