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4〕9号)

成都市高新区 2024-02-28 00:00:00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高财采处〔20249号)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48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成都洪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晖路3601510号附5

被投诉人1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

成都市创业路18

被投诉人2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415

相关供应商:

四川益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标供应商”)

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空港四路8081号库1-2

四、基本情况

20231129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31222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截至2024119日,本项目采购合同已签订并履行。

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肉类牛肉的制造商不具备肉类牛肉相关生产资质,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肉类(羊肉)”制造商不具备相关生产资质,无国家强制规定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其他类(调味品)”制造商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不包含“豆瓣”,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4: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其他类(蛋)”制造商不具备相关生产资质,无国家强制规定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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