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健科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4栋1单元6楼603 B号
二、基本情况
四川健科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四川艾隆环境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手术室等科室设备设施及安装项目”采购活动时,存在与成都宏达洁净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华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并中标该项目的违法事实。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并依据《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2018年版),经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在“凉山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手术室设备设施及安装采购项目”中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8.58万元(叁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本项目采购金额3858万元的千分之十),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