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5106032023000002
二、项目名称:德阳市旌阳区2024—2026年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德阳和成轿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庐山南路西湖街 203号
被投诉人: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政务中心7楼715室
相关供应商1:四川老兵车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东路7号
相关供应商2:德阳车可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香溪巷12号附14号
四、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20日,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案涉项目征集公告,2023年12月14日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该征集项目的入围结果公告,入围供应商为四川老兵车业有限责任公司、德阳车可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德阳辰西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德阳市德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德众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德阳市圣发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德阳金华峰汽车维护技术有限公司、德阳市东联大兴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德阳市鑫京东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德阳市鑫珠江汽车维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德阳鑫志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德阳市通顺贸易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电子化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未依法中止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供应商四川老兵车业有限责任公司、德阳车可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
投诉事项3:评审小组对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作无效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和投诉事项3,本机关已于2024年2月21日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