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大财采〔2024〕5号)
一、项目编号:N5103042023000103
二、项目名称:大安区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医疗家具第二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鑫聚河誉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安市广安区洪州大道东段新天地三期1栋
被投诉人1:自贡市大安区人民医院(自贡市肿瘤医院)
住所:自贡市大安区周家冲路51号
被投诉人2:中凯环球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90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重庆鑫聚河誉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自贡市大安区人民医院(自贡市肿瘤医院)就大安区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医疗家具第二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3042023000103)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于2024年1月1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2024年1月12日收到投诉书,于2024年1月15日向你单位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于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 20日收到你单位补正投诉书,本机关于2024年1月20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评审标准未细化、量化,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给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本机关决定: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如下:
1.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依法予以驳回。
2.责令采购人就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问题限期整改。
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