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42023000263
二、项目名称:崇州市圆和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领腾鸿光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2号
被投诉人1:崇州市元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州市元通镇永渠北街204号
被投诉人2: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黉门街36号1栋5层51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月4日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设定,未依法进行细化、量化的设定,存在将没有具体判断标准的描述作为评分标准的问题。
五、处理结果
投诉人所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崇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