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N5101312023000142
二、项目名称:职业中学铁道运输实训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安美联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路15号
被投诉人1:四川省蒲江县职业中学(四川省蒲江县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街道博士路518号
被投诉人2: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候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锦皓鹏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5栋4层402号附407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11月28日,被投诉人1、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本项目招标公告,其中被投诉人1为采购人,被投诉人2为采购代理机构;2023年12月20日,被投诉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成都锦皓鹏程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本次政府采购评审程序违法,专家组长评审意见于法无据,完全是排斥合格供应商和破坏四川蒲江当地营商环境的违法,恶劣行为。2、中标供应商成都锦皓鹏程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合格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政府采购的条件。3、中标供应商成都锦皓鹏程科技有限公司将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肢解,非法分包和转包给数个厂家生产和制造,是严重违法行为。4、中标供应商成都锦皓鹏程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自己企业是联合体,依据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应被拒绝。5、应依法追究评标委员会成员米雄、周毅、张擎红、陈荣华、王文杰在本次政府采购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严肃查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取消其专家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二、三、四、五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蒲江县财政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