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232023000125
二、项目名称: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运维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宏赉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68号1幢1层7号
联系人:黄淋;联系电话:19162706623
被投诉人1: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太道西段与和谐路交叉口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831-2633200
被投诉人2: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太厦B座10086
联系人:费女士;联系电话: 18090966280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11月29日,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12月20日,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12月20号,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4年1月23日,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尚未履行。
投诉事项1: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使用“内容齐全,准确响应项目、不满足项目要求、项目不匹配”等没有具体判断标准的表述。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评审因素“人员资质”设置不合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由于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江安县财政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