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7262023000209
二、项目名称:向社会购买公路养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绵阳辉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马鞍路12-7.8号
被投诉人1:绵阳成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西路北段1号富临桃花岛16栋2-7-1
被投诉人2:北川羌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地 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永昌大道66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12月18日,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1月8日,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1月9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对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日常养护措施、小修保养措施、抢通保通措施的评分存在质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且评标委员会存在私自扩大评审小组自由裁量权。对本次采购结果存在质疑。代理及业主的回复不具有说服力,故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