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浩嘉信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沙堰街40号1栋6楼601号附110号
被投诉人:四川信成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丽景苑B幢)1单元2楼2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11月24日,四川信成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巴中监狱武警通道护坡隐患整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3580)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年11月28日,四川信成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2023年12月7日,四川信成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磋商。2023年12月8日,四川信成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1:磋商文件评审因素“拟投入人员配置”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投诉事项2:磋商文件将“响应文件的规范性”作为评审因素,该评审因素的设置与项目的采购需求、项目质量、合同履行无关,且未细化、量化,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五、 处理依据及结果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1-2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