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德昌县 2024-02-08 00:00:00

一、项目名称、编号:德昌香稻现代产业园区智慧农业园区项目(第三次)(第二次)N5134242023000127

二、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成都天福地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晖中路5611110,联系人:金泰峰,联系电话:13183819816

被投诉人1德昌县麻栗镇人民政府,地址:德昌县麻栗镇民主村156,联系人:洪云,联系电话:18113362299

被投诉人2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昌县清泉街89号二楼,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0834-5208061

三、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121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德昌香稻现代产业园区智慧农业园区项目(第三次)(第二次)(项目编号:N5134242023000127采购公告,于20231229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德昌县麻栗镇人民政府与中标供应商四川聚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14日签订合同,合同部分条款已履行。

投诉事项1检测报告因检测机构不同,编制风格不一样,有些检测机构没有把相对光谱曲线图标标注出来的,除非客户特别要求,而没有标注相对光谱曲线图并不能代表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不合法,因此此项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投诉事项2我公司认为只要提供的证书的认证范围与本次采购的主要需求相关即可,而不应该限制认证范围的关键字,因为认证证书的范围的表述是没有统一的规范的,因此此项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投诉事项3:“本项目主要采购需求包括土壤传感器系统,农业大田气象站系统,虫情监测系统,灾情、苗情监测系统等等,而不仅仅是核心产品虫情监测系统;而且与本项目核心产品虫情监测系统类似的产品还包括性诱测报仪,高空测报仪,孢子捕捉仪等等,这些都是这些都是绿色防控范围的产品,因此我公司认为只要是具有任意一项或者多项与主要采购需求相关的产品项目实施业绩或者与核心产品类似产品的项目实施业绩都能使本项目顺利实施,因此此项要求限制项目业绩范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四、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人投诉事项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事项3

投诉人投诉事项12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德昌县财政局

   2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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