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4
二、项目名称:2024年殡仪礼仪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感恩缘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78号附11号1层
被投诉人1: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市自然资源局综合楼208室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眉山市殡仪馆2024年殡仪礼仪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4)。该项目于2023年12月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于2023年12月2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成都感恩缘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不满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4年1月3日就2024年殡仪礼仪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1月9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采磋商小组评审扣分有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一不成立,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另查明,采购文件3.2.1评分标准灵骨追思(演示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时厅内播放轻音乐,同时在采购文件5.4.2评分要求视频演示不得出现背景音乐,若出现背景音乐此项不得分。采购文件就两项矛盾事项没有作出说明与解释,导致采购文件前后矛盾,本机关认为采购文件存在缺陷。评审委员会未认真履行职责,应当依法停止评审的采购项目未依法停止评审,影响了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6〕53号)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由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眉山市财政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