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3222023000144
二、项目名称:富顺县2022年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万片区)、富顺县2022年转移支付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琵琶片区)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峨边久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顺河路343号
被投诉人1:富顺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自贡市富顺县望云北路116号
被投诉人2:四川华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西段424号5号楼3楼(卡戎摄影楼上)
四、基本情况
峨边久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四川华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采购服务交付成果腐熟还田堆沤肥“对秸秆堆肥水分和外观不作硬性要求”严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NY 525-2021有机肥料》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文件有重大缺陷即财政资金支持六无产品发放、生产设备产权存在歧义。
投诉事项2:磋商文件以严重超过全省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秸秆堆肥服务预算天价,以及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履约能力不合理评分标准量身定作。
投诉事项3:评审因素“履约能力、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评分标准违背四川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川财采〔2013〕66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30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3年12月11日组织磋商、评审,于2023年12月15日发布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投诉事项3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且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富顺县财政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