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乐山龙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研城镇迎宾大道9号1栋单元2层6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乐山龙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井研县2023年度抗旱物资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1242023000048)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结合《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川财规〔2023〕12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处以采购金额5‰(375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井研县财政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