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6012023000323
二、项目名称:德阳市某部宿舍区综合整治项目--制定家具、家用电器(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潘承家用电器店
住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南塔街道桑城6号
被投诉人1: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住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
被投诉人2: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307号
四、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德阳市某部宿舍区综合整治项目--制定家具、家用电器(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6012023000323)招标公告,2023年12月26日发布涉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2024年1月5日发布更正公告(第二次),2024年1月17日发布案涉项目更正公告(第三次)。
投诉事项1:
投诉事项2: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德阳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