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德市财采〔2024〕11号)

德阳市市本级 2024-02-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6012023000196

二、项目名称:德阳市广播电视台应急视听LED屏体更新(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杰阳弘毅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锦华)F座5层

被投诉人:德阳市广播电视台

住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366号    

四、基本情况

2023111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德阳市广播电视台应急视听LED屏体更新(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6012023000196)”招标公告,128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成都杰阳弘毅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德阳市广播电视台于20231212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1225日通过快递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1226日收到。

投诉事项1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评审委员会未依法停止评审。

投诉事项2

本项目某采购人代表是建筑工程类专家,与本项目技术需求无关,且其曾经受过禁止6个月内参加招标项目评标的行政处罚。

投诉事项3

投诉人认为质疑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不能作出合理说明,质疑答复内容不合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不成立,投诉事项3是无效投诉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德阳市财政局

                          2024年2月6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