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4212023000365
二、项目名称:曹家梨市级农业园区信息化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一段35号附1号(自编号A区3楼217号)
被投诉人
地 址:眉山市仁寿县曹家镇
被投诉人 :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二段117号(中央国际广场)1幢A单元15层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捷可达成商贸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策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就“曹家梨市级农业园区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编号:N511421202300036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月3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月4日收到,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
投诉事项2:
投诉事项3: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鉴于投诉事项1、3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同时因案涉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仁寿县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