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3232023000065
二、项目名称: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富顺县富世镇祥云巷52号
被投诉人1:蓬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政务服务综合大楼
被投诉人2:蓬安县人民医院
地 址:蓬安县相如镇安汉大道北段22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不服蓬安县人民医院于2023年12月18日就采购项目“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323202300006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2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采购项目5.4.2评分标准未量化,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投诉事项2:采购项目5.4.2评分标准“人员证书”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蓬安县财政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