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3112023000361
二、项目名称: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2026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住所:广安市广安区洪州大道东段新天地三期1栋
被投诉人 1
地址:康定市木雅路1段959号
被投诉人 2 :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12月14日,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2026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2023年12月28日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评审。2023年12月28日,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案涉项目成交公告。截至2024年1月22日,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 1 :
投诉事项 2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