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甘财采管〔2024〕2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 2024-02-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33112023000361

二、项目名称: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2026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重庆鑫聚河誉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安市广安区洪州大道东段新天地三期1栋

被投诉人

1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康定市木雅路1段959号

被投诉人

2

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1214日,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2026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告。20231228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评审。20231228日,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案涉项目成交公告。截至2024122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

1

将缴纳社保、税收的规模条件作为资格条件

投诉事项

2

采购文件评审标准未细化、量化,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给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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