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3000325
二、项目名称:成都石油化学工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2024年度运维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乐鑫成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2栋20层2001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满意代理机构于2023年12月6日就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成都石油化学工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2024年度运维服务”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2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投诉书。投诉事项: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评分标准设置了倾向性条款;2.代理机构对质疑事项1的质疑回复敷衍了事;3.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评分标准中设置了与本项目履约无关的不合理条款,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4.代理机构并未对质疑事项2中列举的一项事实依据给出实质性的回复;5.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更正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但发布更正公告后没有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书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代理机构于2023年11月23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于2023年12月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于2023年12月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投诉事项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彭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