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3272023000120
二、项目名称: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欧佩特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星光工业园B区1号厂房
被投诉人1: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牛区蜀西路52号2栋B座18楼1804-1号
被投诉人2:炉霍县卫生健康局(下称采购人)
地址:炉霍县新都镇沿河西街5号
相关供应商:江西凌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赛阳镇赛阳路27号1栋 21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武汉欧佩特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因不满意被投诉人炉霍县卫生健康局、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对炉霍县卫生健康局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12月2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2月21日收悉,并于2024年1月2日向本机关提交补正后的投诉书,经审查后本机关已于2024年1月3日依法予以受理。2024年1月3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炉霍县卫生健康局、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投标投诉书副本》和《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2024年1月16日,本机关收到炉霍县卫生健康局和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投诉答复。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对于武汉欧佩特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评分存在评审错误。
投诉事项2:评标委员会对于武汉欧佩特公司投标文件中“报价”的评分存在评审错误。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江西凌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凌鹤公司)业绩评分不合理(产品成熟度),未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江西凌鹤公司提供虚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4:评标委员会对于江西凌鹤公司的符合性审查存在评审错误。
2023年11月9日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炉霍县卫生健康局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2月1日发布本项目中标(成交)公告,12月11日签订项目合同,目前项目已经暂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现有证据材料,投诉事项1中关于评标委员会对于投诉人投标文件中“车辆类型”存在评审错误的事项属实,该投诉事项下其他内容均不成立,投诉事项2、3中关于“评标委员会对于江西凌鹤公司“产品成熟度”评审错误的事项”、4均不成立。投诉事项3中关于“江西凌鹤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事项”未依法进行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驳回。
经核实本项目《采购项目评分汇总表》的排名及其得分,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炉霍县财政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