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财采管[2024]13号
一、项目编号:N5110252023000174
二、项目名称:(代管)资中县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浩海星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A区3栋三层59号
被投诉人:资中县公民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公民镇大井场镇公民东路1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治匠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凤街247号咏乐汇2号楼401号
相关供应商:上海左岸芯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环城路2222号3幢313室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中治匠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2023年12月14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上海左岸芯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将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设置为强制性产品,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故该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2:质疑答复中回答在本项目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已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对该问题进行实质性变动,且经评审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该代理公司质疑答复未有相关的事实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但案涉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并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
资中县财政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