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宁南县创信图文制作经营部、沐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宁南县创信图文制作经营部因不服沐川县中等职业学校于2024年1月8日就校园信息化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5111292023000114)作出的质疑答复,2024年1月12日向我单位提起投诉,我单位于2024年1月16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宁南县创信图文制作经营部于2024年1月22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沐川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