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哈尔滨千恒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层7号
二、基本情况
在“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丁坝村花椒基地产业运输轨道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6022023000247)”投诉处理中,证实哈尔滨千恒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检验报告材料存在虚假)。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哈尔滨千恒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89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4日